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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名“法轮功”分子在新加坡被判刑

2001-03-30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新加坡3月29日电新加坡初级法院29日对15名被控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和非法集会的“法轮功”分子作出判决,其中7人因犯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罪被判处4个星期的监禁,其余8人被分别处以1000新元(约570美元)的罚款。

法官在判词中指出,这15名被告犯罪事实清楚无疑,他们破坏新加坡的法律和社会秩序、危及公众利益,必须受到惩处。据悉,这15名“法轮功”分子包括9男6女,其中13人是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。去年12月31日晚上,他们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在新加坡麦里芝水库举行非法集会。警察在他们多次不听劝告、拒不解散并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将他们逮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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